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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基礎知識 |
發布者:zhang008 發布時間:2011-06-19 閱讀: 5371次 【字體: 大 中 小】 |
商標基礎知識 |
1.什么是商標? 據有關資料記載,目前世界上對商標有7種"權威性"的定義最具代表性的有: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AIPPI)在柏林大會上曾對商標作出的定義:"商標是用以區別個人或集體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標記"。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其商標《示范法》中曾作出如下定義:"商標是將一個企業的產品或服務與另一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區別開的標記"。法國政府在其《商標法》中則表述為:"一切用以識別任何企業的產品、物品或服務的有形標記均可視為商標"。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商標的使用者是該商標指定商品或服務的土產者、制造者、加工者、揀選者或經營者,而不是消費者。商標使用在商品上,與商品包裝上的裝璜不同,前者是為了區別商品的出處,是專用的;而后者是對商品的美化、裝飾、說明和宣傳。據此而言,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它是根據人類生產、生活實踐的需要應運而生,既是一種知識產權,一種腦力勞動成果又是工業產權的一部份,是企業的一種無形財產。 2.什么是商標標識? 商標標識是指用于商品上的商標載體,是獨立于被標志商品上的商標物質表現形式。如酒類商品上的瓶貼;自行車上的標牌;服裝土的織帶等。 3.商標具有哪些特征? (1)商標是具有顯著性的標志,既區別于具有敘述性、公知公用性質的標志,又區別于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志,從而便于消費者識別。 (2)商標具有獨占性。使用商標的目的是為了區別與他人的商品來源或服務項目,便于消費者識別。所以,注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獨占權,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即構成侵犯注冊商稱所有人的商標權,違犯我國商標法律規定。 (3)商標具有價值。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質量 信譽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注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商標可以有償轉讓;經商標所有權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 (4)商標具有競爭性,是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生產經營者的競爭就是商品或服務質量與信譽的競爭,其表現形式就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商標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 4.注冊商標有哪些作用? (1)具有區別商品或服務出處的作用。商標的使用可以區別不同商品或服務最重要、最本質的功能和來源,引導消費者認牌購物或消費。在現代社會,同一商品的生產廠家成百上千,同一性能的服務比比皆是,消費者選擇哪家的商品或服務呢?商標可以幫助消費者達到識別之目的。由于商標是商品或服務的"臉",代表著生產者或經營者的信譽,因此,商標能起到引導消費者獲得滿意商品或服務的作用。 (2)可以促進生產者或經營者提高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是商標信譽的基礎。在引導消費者認牌消費的同時,又鞭策、促進生產者或經營者為維護自己的商標信譽而努力提高產品或服務的質量。注冊商標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是互為作用的,商標信譽可反映質量,質量穩定又可提高商標信譽。消費者經過長期反復消費某一品牌的商品或服務,其心目中可以產生一種消費信任感。如果沒有商標,消費者在消費時心中無數,甚至一旦受騙上當無處可查。而使用了注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則增加了顧客對消費項目的安全感,即使其消費受到損害,也可以很快查到出處,提出索賠,挽回損失。商標雖不是商品或服務質量的標志,但它可以使消費者通過對同一商標商品或服務的消費實踐,吸引消費者繼續認牌消費。因此,注冊商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證質量穩定,促進質量提高的作用。 (3)有利于市場競爭和廣告宣傳。人們常說:"商標是商戰的利器,是開拓市場的先鋒"。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可以通過注冊商標數量和馳名商標數量窺見一斑。因為商標代表著信譽和質量,信譽和質量關系到市場占有率;而市場競爭力越大,其經濟效益就越高。因此說,商標是商戰的利器。一種商品要打開銷路,為廣大消費者所認識,除保證質量的可靠性外,還必須通過商標這一焦點進行廣告宣傳,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望,使消費者以最快捷的途徑認識商品。從這一角度上講,商標又是開拓市場的先鋒。 (4)商標是無形的財產,是信譽的載體。以可靠的產品質量為基礎,會使其商標聲名遠播,不斷升值,使企業的經濟效益越來越好。甚至其產地的行政區劃名稱不為人們所知曉,而其商標名稱則廣為人們所熟知。從這個意義上講,注冊商標是無價之寶,是無形的財富。 5.什么是自愿注冊原則? 自愿注冊是相對強制注冊而言的,即商標使用人是否將其使用的商標申請注冊隨其自愿,可以申請注冊,也可以不注冊就使用。強制注冊是指使用的商標必須注冊,否則,不得使用。自愿注冊符合商品經濟發展的要求,但決不是鼓勵使用未注冊商標。未注冊商標不但不受法律保護,而且還有侵權的危險。我國《商標法》第五條規定,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F在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有人用藥品和煙草制品兩種。 6.什么是申請在先原則? 申請在先原則是一個時間概念。我國《商標法》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駁回申請在后的商標。如同一天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申請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由國家商標主管機關通知申請人在三十天內提交該商標實際使用日期的有效證明,初步審定使用在先的商標。若申請商標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自行協商。協商一致后,三十天內將協商結果書面報送商標局,超過三十天達不成協議的,在商標局主持下,由申請人抽簽決定,或者由商標局裁定。 7.什么是注冊原則? 注冊原則是指確認商標專用權歸屬的原則。注冊原則是相對使用原則而言的。所謂使用原則,是指商標專用權歸屬于最先使用該商標的人所有。注冊原則即不論商標是否實際使用,只要某商標獲得國家商標主管機關的核準注冊,其商標專用權即受到法律保護。 8.什么是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原則? 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原則,是指國家運用法律手段,根據商標立法的宗旨,按法定程序,賦予商標注冊申請人以商標專用權,并對其予以保護的立法準則。保護商標專用權是商標立法的核心和基礎,只有商標專用權確定了,并有了保障,商品流通領域的秩序才會穩定,競爭才能正當,商品經濟才能發展,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保障。 9.商標有哪些種類? 商標,可以按不同的標準和不同的角度劃分為8大種類。 (1)根據商標的構圖形式來分類,可分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圖形與文字組合商標。 (2)根據商標的用途和作用來分類,可劃分為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3)根據商標擁有者、使用者的不同來分類,可劃分為制造商標、銷售商標、集體商標。 (4)根據商標的管理來分類,總體上可劃分為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 (5)根據商標使用人對商標的使用動機來分類,可劃分為聯合商標、防御商標、證明商標。 (6)根據商標的寓意來分類,可劃分為有含義商標和無含義商標。 (7)根據商標使用的方式來分類,可劃分為主商標、分商標、商品群商標、具體商品商標。 (8)根據商標的載體分類,可分為平面商標、立體商標、音啊商標、氣味商標等。 10.什么是文字商標? 文字商標是指用漢字及其拼音字母或其他文字、字母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的標志。文字,包括漢字、漢語拼音字母、我國少數民族文字和外國文字。文字商標的文字書寫不拘一格,楷、行、草、隸、篆,橫書、直書、藝術體、印刷體、變異體均可使用。但必須突出文字商標易認、易記、易于呼叫的特點,力爭使消費者目及則意達。 文字商標如同其它商標一樣,一經核準注冊,不得擅自變更書寫方式或增刪文字。為了保證商標的顯著性,不致與指定商品產生混淆,在文字的運用上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詞語。如不能在牙膏商品上使用"牙膏"作為商標。由于文字商標具有表達意思明確、視覺效果良好、易認易記等優點,所以,商標的設計越來越趨向文字化。 11.什么是圖形商標? 圖形商標是指用幾何圖形或其它事物圖案構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的標志。圖形商標的使用既有其便于識別的一面,但又有其不便呼叫的弊端。圖形商標可不受語言文字的制約,不論在何種語言文字的國度,消費者只需看圖即可識牌。但圖形商標在不同的語言國度里,又不易于呼叫,特別是較抽象的圖形商標,因沒有具體的稱謂,有礙人們的口頭交流,不便于廣告宣傳,影響商品的銷售。從商標的歷史來看,圖形商標比文字商標的歷史要早得多。早期的圖形商標大多為花鳥蟲魚、飛禽走獸、亭臺樓閣、風景名勝、名山大川、天象地理和人物頭像等。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通過實踐認知,那種繁雜的圖案商標越來越少,而將文字藝術化、圖形化的商標越來越多。文字與圖形的相互滲透,越來越為商標設計人員所器重。 12.什么是組合商標? 組合商標是指由文字和圖形兩部分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的標志。組合商標具有圖文并茂、形象生動、引人注意、容易識別、便于呼叫等優點。但文字與圖形的組合必須協調,表達的中心思想必須明確,不可用牛的文字配合馬的圖案,令消費者不知所云。這種中心思想不突出,缺乏顯著性的組合商標,不僅令消費者費解,在申請人提交此類商標注冊申請時,也難以獲得核準注冊。 13.什么是商品商標? 商品商標是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為了將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與他人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志。商品商標可以是具有某種含義或毫無任何意義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如同其它商標一樣,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禁用條款,不損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標的顯著性,均可成為商品商標。 14.什么是服務商標? 服務商標是指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為了將自己提供的服務與他人提供的服務區別開來,而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志。服務標志通常也可稱為勞務標志。如:中國民航的'CAAC"、"建設銀行"及其圖形、"大地"律師事務所、"揚聲"劇院等。凡用于區別提供服務的標志均可視為服務商標。但服務商標與商號又有不同,"商號"是依據《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進行登記的,商號并不象商標那樣具有顯著性。商號登記后的效力僅以某一地域為限,防止在某一特定地區范圍內重復,而商號一旦被作為商標注冊則在全國范圍內受到法律保護。 為了便于服務商標的注冊與管理,國際《尼斯協定》將服務共分為八大類別: (1)廣告,實業經營,實業管理及辦公事務。 (2)保險,金融事務,貨幣事務及不動產事務。 (3)房屋建筑,修理,安裝服務。 (4)電信。 (5)運輸,商品包裝和貯藏,旅行安排。 (6)材料處理。 (7)教育,提供培訓,娛樂,文體活動。 (8)飲食供應,臨時住宿,醫療,衛生及美容服務,獸醫及農業服務,法律服務,科學及工業研究,計算機編程及其他不屬別類的服務。 15.什么是制造商標? 制造商標又稱為生產商標,制造商標是產品的生產、加工或制造者為了將自己與其他生產者區別開而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記。此種商標通常同生產企業的名稱部分相同,用以突出企業的名稱或字號,給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德國大眾汽車公司的"大眾"商標,日本日立制作所的"日立"商標,三洋株式會社的"三洋',商標等。 16.什么是銷售商標? 銷售商標是指商品銷售者為了保證自己所銷商品的質量而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記。該種商標的使用者并不生產商品,而是將采購來的商品用上自已的商標,或采取定牌委托生產企業加工。然后,用銷售商的商標統一出口或銷售,以經銷者的信譽擔保產品質量的可靠性。使用該種商標一般以外貿企業居多。 17.什么是集體商標? 集體商標是指由社團、協會或其他合作組織,用以表示聯合組織及其成員身份的標志;由其組織成員使用于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以便與非成員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該種商標稱之為集體商標。注冊、使用集體商標,有利于中小企業的聯合,促進其集約經營,形成在市場中有競爭力的銷售渠道,有利于產品和商標的宣傳,促進規模經營。 18.什么是證明商標? 證明商標是指對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原料、制作方法、質量、精密度或其它特點具有保證意義的一種標志,又稱之為保證商標。這種商標一般由商會或其他團體申請注冊,申請人對商標的指定商品或服務具有檢驗能力,并負保證責任。如:綠色食品標志,真皮標志,純羊毛標志,電工標志等。 由于證明商標的使用者系申請人的組織成員,商標所有人并不使用該商標。因此,在注冊申請及保護中與普通的商品或服務商標有較大的區別。例如,在提交注冊申請時,申請人應附送該商標的使用章程。證明商標一經注冊,不得轉讓。使用證明商標必須經注冊人許可,其經營的商品必須保證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反之,則視為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如該種商標在使用過程中不符合章程規定,不能繼續起到保證商品質量的作用,則有可能導致該注冊商標的撤銷。因為證明商標是證明其產品原料、質量等特點的標志,沒有嚴格的規定,將會使產品質量失去控制。加強對證明商標的監督與控制,既有利于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又維護了名牌的信譽。 19.集體商標與證明商標的區別是什么? (1)兩者均是由多個生產經營者或服務提供者共同使用的商標。 (2)集體商標表明商品或服務來自同一組織;證明商標表明商品或服務的質量達到規定的特定品質。 (3)集體商標的申請人都必須是依法成立,且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但證明商標的申請人還必須對商品或服務的特定品質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 (4)集體商標只要是該集體成員均可使用,該組織以外的成員不得使用;證明商標則應當顯示其開放性,只要達到管理規則規定的特定品質的商品或服務都可以要求使用證明商標。 (5)集體商標的注冊人可以在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注冊人不能在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該證明商標。 (6)集體商標注冊后不能轉讓;證明商標可以轉讓給其他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并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 20.什么是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并獲得核準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志。注冊商標在其有效期限內,注冊人享有該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仿冒、抄襲,未經注冊人許可,他人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其專用權受到國家的法律保護。 21.什么是未注冊商標? 未注冊商標是指商標使用者未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提出注冊申請,自行在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記。未注冊商標不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使用的未注冊商標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和服務上與他人已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 22.什么是聯合商標? 聯合商標是指某一個商標所有者,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冊幾個近似的商標,或在同一類別的不同商品上注冊幾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這些相互近似的商標稱為聯合商標。聯合商標以其中的一個商標為主,稱為主商標,亦稱之為正商標。注冊聯合商標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其主商標不被他人模仿或部分抄襲。因聯合商標作用和功能的特殊性,其中的某個商標閑置不用,不致被國家商標主管機關撤銷。由于聯合商標相互近似的整體作用,因此,聯合商標不得跨類分割使用或轉讓。 23.什么是防御商標? 防御商標是指馳名商標所有者,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標,而在非類似商品上將其商標分別注冊,該種商標稱之為防御商標。我國現行的《商標法》對此種商標尚無明確規定按照國際慣例,此種商標一般難以注冊;但一經注冊,則不因其閑置不用而被國家商標主管機關撤銷。 24.什么是有含義商標? 有含義商標是指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表達、暗示了某種意義或事物,稱之為有含義商標。其文字具有一定含義的,又可稱為寓意商標;其圖形具有表述性的,又可稱之為指事商標。 25.什么是無含義商標? 無含義商標是指構成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不直接表達任何實質內容的標記。文字,包括中文、外文、我國少數民族文字、漢語拼音字母等;圖形,則指不表述任何客觀事物的圖案或幾何圖形等抽象圖案。 26.商標與商品名稱是什么關系? 商標與商品名稱既緊密相聯,又有本質區別。商標只有附著在商品包裝或商品上,與商品名稱同時使用,才能使消費者區別該商品的來源,而商品名稱是用來區別商品的不同原料、不同用途的,可以獨立使用。商標是專用的、獨占的,而商品名稱(除特有名稱外)通常是公用的。 27.商標與商品包裝裝磺是什么關系? 商標與商品包裝裝璜同樣緊密相聯,又有本質區別。兩者的相同之處是:商標是商品包裝裝璜的一部份,者同時使用于商品包裝上。二者的區別是:商標的作用是區別商品的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而裝璜是為了美化商品,使消費者賞心悅目,給人以美的感受。商標是由《商標法》來調整;而裝璜由《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專利法》來調整。注冊商標的使用不能隨意改動;而裝璜可任意變換設計樣式。 28.商標與工業品外觀設計是什么關系? 二者都是工業產權,均給人以視覺效果。但商標只附著在商品包裝或商品上,不是商品的存在形式;而工業品外觀設計是商品存在的形式。商標是遵循《商標法》進行保護的;而工業品外觀設計是遵循《專利法》進行保護的。 29.服務商標與企業名稱有什么區別? (l)構成要素不同。企業名稱一般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組成。商標只能由與他人提供的服務區別開來的顯著部分構成。 (2)功能不同。服務商標僅區別不同的服務出處,企業名稱則可以識別不同企業的經營,包括服務和商品。一個企業可以有多個服務或商品的商標,但企業名稱一般只有一個。 (3)適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務商標只要不違反《商標法》所禁用的條款,不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經注冊就可使用,只是沒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則必須經國家指定的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才能使用。 (4)專用權范圍不同。服務商標一經核準注冊,在全國享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僅在規定的區域內享有專用權。 (5)表現形式不同。服務商標的表現形式是文字、圖形及其組合,企業名稱只能用文字表示。 (6)適用法律不同。各國規范企業名稱的法律有很大差異,商標則是用《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規范。 (7)商標可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企業名稱不得單獨轉讓,也不允許他人使用。 30.服務商標與商號有什么區別? (1)服務商標僅起區別服務出處的作用,商號既可以區別不同服務出處,又可以區別不同商品的出處; (2)商號均由文字構成,但服務商標既可由文字,也可以由圖形或其組合構成; (3)商號、廠商字號,可以作為企業名稱中的一部份,依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登記注冊,商號作為商標使用時,必須依據《商標法》該準注冊,才能受到法律保護,享有專用權。 商號與服務商標均屬工業產權的組成部分。 31.商標局有哪些主要職責? 《商標法》第二條規定: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職責有:制訂或參與制訂有關商標的管理法規、規章;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假冒案件;負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商標印制的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的商標辦案工作;會同法制司辦理商標侵權行政復議案件;指導全國企業商標工作;負責認定馳名商標;認可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評估機構,并對其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商標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目前,商標局下設10處1室:綜合處、審查一處、審查二處、審查三處、案件指導處、監督管理處、變更續展處、國際注冊處、法律事務處、異議處和計算機自動化辦公室。 32.商標注冊中心是什么機構? 商標注冊中心是1995年12月12日經批準成立的事業編制機構。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商標注冊和管理的任務越來越重。為了解決商標局編制不足,工作人員超負荷工作的矛盾,更好地保護商標專用權,加強商標注冊審查專業隊伍建設,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了商標注冊中心,同時,將通達商標服務中心改為商標注冊中心的內設機構。 該中心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的事業單位,依據《商標法》從事商標注冊及相關的服務工作,具有一定的行政職能。目前下設7個處:綜合處、申請處、審查服務一處、審查服務二處、審查服務三處、國際注冊服務處、檔案處。 33.商標代理組織聯誼會是何種組織? 商標代理組織聯誼會是商標代理行業的民間組織,是商標代理人自我管理、目我約束、自求發展的群眾團體。其宗旨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團結全國商標代理人推動我國商標事業的發展,與國際代理組織建立聯系,向國際化、現代絕靠攏。為建立、完善、發展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國家的經濟建設服務。 34.什么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是一個政府間的組織,于1970年4月在瑞士日內瓦成立。1974年12月成為聯合國組織系統下專門機構之一。WIPO的前身是1893年成立的保護知識產權聯合國際局。其宗旨是通過國與國之間的合作,并在適當的情況下,與其他國際組織進行協作,以促進在全世界范圍內保護知識產權;保證各有關國際條約同盟的行政合作。 WIPO的具體活動有:鼓勵各國簽訂新的國際條約;協調各國立法;收集和傳播情報;進行有關研究并發表研究成果;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法律技術援助;辦理國際注冊或從事成員國之間的其他行政合作事宜。 我國是于1980年6月3日正式成為WIPo成員國的。 35.什么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簡稱《巴黎公約》,是1983年3月20日在法國巴黎締結的保護工業產權的國際公約,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下的條約之一!栋屠韫s》的保護對象很廣泛,不僅僅包括發明創造專利、商標、服務標志和工業品外觀設計,還包括實用新型、廠商名稱、產地標記、原產地名稱以及制止不正當競爭。 《巴黎公約》主要包括三大原則: (1) 國民待遇原則。即公約的某一成員必須給予其他成員國與目已本國相等同的工業產權保護。 (2) 優先權原則。即公約的某一成員國申請人在其他成員國申請工業產權保護后,又在6-12個月內向另一成員國申請保護,將在第一國提出的申請日期視為向第二國提出的申請日期。 (3)共同規則原則。即包括制定個人、企業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則,并要求成員國根據共同規則來立法。 《巴黎公約》對所有的國家開放,是一種開放性的多邊國際公約,無限期有效。1984年11月4日,全國人大第八次會議通過了我國加入《巴黎公約》的議案,同年12月19日我國要求加入《巴黎公約》的申請書獲得批準,從1985年3月19日起我國正式成為《巴黎公約》的成員國。 37.什么是商標代理組織? 商標代理組織是指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認可,依法成立從事商標代理業務和商標法律服務的機構。 38.什么是商標代理人? 商標代理人是指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考核,獲得《商標代理人資格證書》,并在某一個商標代理組織內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專業人員。 39. 通過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商標注冊申請等商標事務有哪些好處? 商標代理組織及商標代理人是專門從事商標代理的商標法律服務機構和專業人員。正如其他法律服務機構能給委托人提供及時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務一樣。商標代理組織能夠提供諸如商標咨詢、商標設計、商標代理、商標法律顧問、商標侵權案件代理等服務。商標注冊申請人直接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等商標事務,需要攜帶公章、介紹信、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等許多手續,還要自己填寫申請表格、打字、交費等,除交納查詢費、申請費等規費外,還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補助等大量費用,既麻煩且費用大。更關鍵的是因為不懂得商標專業知識,填寫的申請經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從而延誤了時間。而委托就近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可得到耐心細致的咨詢服務,只交付代理費、查詢費等即可,既省時又省力。 40.怎樣才能獲得商標代理人資格? 已取得律師、專利代理人資格,或從事過五年以上的商標業務工作者,亦或經過兩年以上知識產權法律專業學習,取得相應文憑的,由本人申請,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考核合格者,由商標局頒發《商標代理人資格證書》,確認獲得商標代理人資格。 41.申請開展商標代理業務應具備哪些條件? (l)領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 (2) 有三名以上具備商標代理人資格的工作人員; (3) 有五萬元以上的資本; (4) 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備。 42.申請開展涉外商標代理業務應具備哪些條件? 除具備從事國內商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條件外,還必須從事過兩年以上國內商標代理業務,具有三名以上、學歷在大專以上或相應外語水平的專業人員。 43.申請開展商標代理業務應提交哪些文件? (1)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2)《商標代理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副本。 申請開展涉外商標代理業務的,除提交上列證件外,還應提交三名以上商標代理人具備大專以上或者相應外語水平的有效證明文件。 44.申請開展商標代理業務有哪些程序? 申請人應將申請書件報送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級工商局自收到申請書件之日起,15日內簽署意見并轉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認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符合條件者,頒發《商標代理組織證書》;對不符合條件者.退回申請書件并說明理由。自國家工商局指定或認可后的發證之日起,商標代理組織可以依法開展商標代理業務。 45.商標代理組織不得從事哪些行為? 商標代理組織不得有以下行為: (1)申請開展商標代理業務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2)違反《商標代理組織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商標代理組織條件的規定,或者不能開展正常商標代理業務而強行代理的; (3)給委托人造成重大損失的; (4)與第三方串通,損害委托人合法權益的; (5)以不正當行為損害其他代理組織或國家和社會利益的; (6)從事其池非法活動的。 46.商標代理組織有哪些業務范圍? (1)代理各類商標注冊申請及有關事宜; (2)提供商標法律咨詢服務及商標創意、設計服務; (3)擔任商標使用者的商標法律顧問; (4)代理商標侵權案件的調查、投訴、訴訟等與商標相關的法律事務。 47.涉外商標代理組織可否在外地設立辦事處? 國家工商局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組織,可依法代理外國企業或者外國人在我國辦理商標注冊申請及其他有關商標事宜,也可代理我國企業到國外辦理商標注冊申請及其他有關商標事宜。具有涉外商標代理權的商標代理組織亦可以跨地區代理。為了便于宣傳和聯絡,涉外商標代理組織可以在外地設立辦事處,但必須報商標局審批,審批同意后到當地工商局備案。辦事處和辦事處的人員不得從事商標代理業務。 48.可否用行政手段強制商標代理?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有權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商標代理組織為其代理商標注冊申請等事務。任何行政部門采取行政手段要求企業必須到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辦理商標注冊事務代理的,則違背了民事代理自愿原則,也不利于商標代理組織之間開展公平競手。 49.如何取得商標評估人資格? 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或從事商標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考核合格的,商標局頒發《商標評估人資格證書》,認定獲得商標評估人資格。 50.申請開展商標評估業務應具備哪些條件? (1)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十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3)具備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財務會計、經濟管理及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機電設備等)專職人員各不少于二人; (4)具備商標評估資格的人員不少于三人。 51.申請開展商標評估業務應提交哪些文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2)加蓋登記主管機關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 評估人員名單及其《商標評估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4)其他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復印件。 52.申請開展商標評估業務有哪些程序? 申請人將申請書件報送所在市(地)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地)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書件之日起15日內簽署意見,并轉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申請書件之日起15日內簽署意見并上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工商局自收到完備的申請書件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頒發《商標評估機構資格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請書件并說明理由。 53.商標評估合同有哪些主要內容? 商標評估機構接受委托人委托進行商標評估的,應該簽訂商標評估合同。合同內容包括:被評估的商標、評估的目的、評估完成的期限、違約責任、收費金額等。 54.商標評估報告有哪些內容? 商標評估報告的內容包括商標評估機構名稱,委托人名稱,評估商標的名稱,評估目的,評估方法,評估結論等,并由評估人員和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商標評估機構印章。 商標評估機構在每件商標評估終結后1個月內,將商標評估報告按規定的格式報送其所在地及委托人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 55.商標評估機構不得有哪些行為? (l)申請開展商標評估業務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2)違反《商標評估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的; (3)玩忽職守,使評估結果嚴重失實的; (4)接受委托人委托,以廣告宣傳為目的進行商標評估的; (5)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或委托人合法權益的; (6)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 56.對違反《商標評估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商標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如何處理? 商標評估機構違反規定的,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外,還可以給予警告、暫停其商標評估業務;情節嚴重的,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取消其商標評估機構資格。對直接責任人員,所在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給予警告或者暫停其從事商標評估業務;情節嚴重的,由商標局撤銷其商標評估人員資格。 被取銷評估資格的商標評估機構,自取銷資格之日起,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開展商標評估業務。 57.企業在什么情況下應當委托商標評估機構對商標進行評估? (1)轉讓商標時; (2)以商標權作為投資時: (3)企業變賣或分家時; (4)企業合資時; (5)企業破產審計時; (6)其他依法需要計算商標價值時。 58.企業以商標權作為投資的,投資文件中應明確哪些內容? 1995年12月22日國家工商局發布的《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中規定,以商標權作為投資時,應明確商標投資方式,商標作價數額、使用商標的商品品種、數量、時限及區域,商標收益分配,企業終止后商標的歸屬等內容。 企業以商標權投資的,接受投資的企業在進行企業登記注冊時,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商標主管部門的審查文件。未提合資中,特別是中外合資中,要將商標價值進行評估,作為企業資產的組成部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未提交審查文件的,不予核準登記注冊。 59.為什么我國國有企業在企業合資等活動中要進行商標評估? 眾所周知,商標是知識產權,是工業產權的一部份。因此,商標是企業有價的無形資產,是國家的財富。不能因為商標是無形資產而忽視其在企業資產中的位置。商標的價值大小是與商標的廣告宣傳投入、產品銷售范圍、商標知名度大小成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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