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泰州地址:泰州市海陵區萬達寫字樓1305室 |
 |
手機:13327792088 |
 |
電話:0523-89996399 |
|
 |
泰興地址:泰興市星火路350號 |
 |
手機:13775785900 |
 |
電話:0523-87713878 |
|
 |
泰興地址:泰興體育中心(北門右拐200米) |
 |
手機:15961019696 |
 |
電話:0523-87923456 |
|
 |
网址:www.hh48330.com |
 |
邮箱:z_zhang008@sohu.com |
|
|
|
|
 |
 |
 |
|
 |
|
|
|
新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
發布者:admin 發布時間:2011-06-07 閱讀: 1278次 【字體: 大 中 小】 |
最新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國債利息收入、權益性投資收益和非營利組織的收人的優惠 1、國債利息收入 新稅法雖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國債利息收人,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人,不包括企業取得其他部門發行的專項債券的利息收入。 2、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新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新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3、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新稅法第二十六條新增了對非營利組織的優惠,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為免稅收入。 新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享受稅收優惠的非營利組織,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履行非營利組織登記手續; 。2)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4)財產及其孽息不用于分配; 。5)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后的剩余財產用于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并向社會公告; 。6)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 。7)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 (二)農、林、牧、魚業項目優惠 新稅法實施條例將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的范圍具體界定為: 1、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l 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l 中藥材的種植.l 林木的培育和種植;l 牲畜、家禽的飼養,l 林產品的采集;l 灌概、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l 遠洋捕撈。l 2、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l 海水養殖、內陸養殖。l 以上享受稅收優惠的范圍,不包括國家禁止和限制發展的項目。 (三)基礎產業優惠 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從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按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的項目,在減免稅期未滿時轉讓的,受讓方自受讓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內享受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減免稅期滿后轉讓的,受讓方不得就該項目重復享受減免稅優惠。為鼓勵企業的投資行為,實施條例同時規定企業承包經營、承包建設和內部自建自用以上項目,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將主要界定為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能源、交通項目。 (四)技術轉讓所得優惠 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轉讓技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五)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照顧性稅率。 新稅法實施條例將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具體界定為: 1、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2、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3、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咝录夹g優惠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為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2)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不低于規定比例; 。3)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人占企業總收人不低于規定比例; 。4)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不低于規定比例; 。5)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 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同時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以外的地區從事生產經營的,應當單獨計算其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并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沒有單獨計算的,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在按照本通知的規定享受過渡性稅收優惠期間,由于復審或抽查不合格而不再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從其不再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年度起,停止享受過渡性稅收優惠;以后再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不得繼續享受或者重新享受過渡性稅收優惠!秶鴦赵宏P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 (七)民族自治地方優惠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自治區、自治州和自治縣,其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財政收入)的部分,可以決定減稅或者免稅。 稅法規定民族自治地方只能減免地方財政收人的所得稅部分,而不能減免中央財政收人部分的企業所得稅。此外,為與國家產業政策相銜接,對民族自治地方內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也不得減征或者免征企業所得稅。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地方所得稅的減免,新稅法規定其決定權在省級地方政府。自治州、治縣決定減征或者免征的,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八)安置特殊人員就業優惠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就業的工資“加計扣除”的比例,《實施條例》中具體明確為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上述人員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殘疾人員的范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 考慮到國家鼓勵安置其他就業人員的稅收優惠政策新做了調整,新稅法實施條例暫未對具體加計扣除的比例予以明確,在該項政策執行到期后,再予規定。 (九)環境保護、資源再利用的優惠 1、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減免稅 企業從事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從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共同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企業按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的項目,在減免稅期未滿時轉讓的,受讓方自受讓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內享受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減免稅期滿后轉讓的,受讓方不得就該項目重復享受減免稅優惠。 2、綜合利用資源的減計收入 企業綜合利用資源取得的收入可以減計,是指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人總額。 《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將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另外制定后,報國務院批準頒布實施,企業利用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以及生產產品等相關標準,將在該目錄中進一步明確。 3、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投資抵免 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其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應當是企業實際購置并自身實際投人使用的設備,金業購置上述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當停止執行本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并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目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共間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十)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優惠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具體規定是: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人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實行100%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十一)創業投資優惠 創業投資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十二)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 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企業所得稅法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的固定資產,包括: 1、由于技術進步,產晶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2、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
|
|
|
|
|
|